診所勞資爭議要告誰?

診所勞資爭議要告誰? 這是一件勞資爭議案件,診所員工因為突然被解雇且沒拿到薪水,氣得對「診所負責人(即掛名醫師)」提告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及追討欠薪,卻被駁回? ​ 幾位被上訴人原本在「少同慈濟診所」上班,診所卻在某天突然貼出公告說要「內部整修暫停營業」,接著不僅拖…

診所勞資爭議要告誰?
診所勞資爭議要告誰?

這是一件勞資爭議案件,診所員工因為突然被解雇且沒拿到薪水,氣得對「診所負責人(即掛名醫師)」提告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及追討欠薪,卻被駁回?

幾位被上訴人原本在「少同慈濟診所」上班,診所卻在某天突然貼出公告說要「內部整修暫停營業」,接著不僅拖欠薪水,甚至直接發函資遣員工

員工們不甘權益受損,便依法把診所登記的負責醫師當成老闆,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說員工從頭到尾都告錯人了!

依照台灣的醫療法規,診所確實必須登記一位負責醫師,但這並不代表這位醫師就是真正拿錢出來開診所的真老闆

這家診所背後的實際金主與經營者,其實是少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期間,這家公司還曾試圖跟另一家「少同生活事業公司」簽約合夥經營

依照依照公司法第13條的規定,公司是不能擔任合夥事業的合夥人的

因此這兩家公司簽署的診所合夥契約在法律上直接無效,診所的實際產權與經營權,依舊屬於原本出資的少同管理顧問公司獨資所有

醫師雖然在名義上是診所的登記負責人,但他實際上只是背後金主公司為了符合醫療法規而聘用來的醫師。他自己根本沒有出資,自然也不是與員工們成立勞動契約的真正雇主

法院最終認定,員工們遇到惡意欠薪與解雇的處境雖然在情理上值得同情,但在法律實體程序上,他們應該去告背後真正出資經營的公司,而不是向這位單純被聘來掛名的醫師討薪水

因為「告錯對象」,高等法院廢棄了一審的勝訴判決

發生勞資糾紛時,務必先查明發薪水、管人事的主體究竟是誰,否則找錯冤大頭,終究只能白忙一場
FacebookLINE
Related

相關文章

醫療案例

告知義務?醫療常規?合理裁量?台北醫療訴訟律師推薦|醫療訴訟律師推薦

醫療糾紛中會聽見「告知義務」、「醫療常規」、「合理裁量」這些詞 ​ 但這三者代表的是完全不同的責任 ​ 告知義務是病人的自主權,而非過失的代名詞 ​ 醫師手術前沒說清楚風險,算不算「過失」? ​ 「告知義務」:是病人的自主權,而不是醫療行為的本身 ​ 就算醫師沒盡…

閱讀文章
醫療案例

掛名負責藥師,出事金主扛嗎?

這起涉及藥局「租借牌照」的健保詐欺案,不僅是一場關於鉅額罰鍰之爭,更揭露了醫藥界掛名制度背後的法律風險 ​ 實質負責人A指示受僱藥師B,利用未執業藥師的名義虛報健保費,這場勞資共同編織的騙局最終引發了238萬元的行政罰鍰 ​ 事發後老闆簽下的賠償切結書究竟能保障多…

閱讀文章
醫療案例

醫師詐領健保門前藥局藥師無罪?

診所實際負責人與駐診醫師聯手,利用與安養中心合作團體抽血檢驗的機會,取得了20位住民的健保卡,並變成了診所洗健保點數的提款機 ​ 老人家根本沒有實際到診所就醫,但醫師卻在電腦系統裡偽造了就診紀錄與處方箋,甚至為了圖方便,直接掛在另一位晚班醫師的名下 ​ 負責人再將…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