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買下日本不動產往往忽略了跨境繼承涉及的法規衝突與行政成本

要買下日本不動產往往忽略了跨境繼承涉及的法規衝突與行政成本 ​ 繼承人若不提前做好法律與稅務準備,海外遺產恐將「看得到、拿不到」! ​ 當台灣國民在日本留下不動產,依日本與我國規定,法定繼承權一律「適用被繼承人之本國法」,也就是依台灣民法第1138條判斷繼承順位 …

要買下日本不動產往往忽略了跨境繼承涉及的法規衝突與行政成本
要買下日本不動產往往忽略了跨境繼承涉及的法規衝突與行政成本

繼承人若不提前做好法律與稅務準備,海外遺產恐將「看得到、拿不到」!

當台灣國民在日本留下不動產,依日本與我國規定,法定繼承權一律「適用被繼承人之本國法」,也就是依台灣民法第1138條判斷繼承順位

但在不動產管理迎面而來的是日本自2024年實施的不動產繼承登記義務化

繼承人自知悉取得不動產之日起,必須在3年內法定期限內完成繼承登記,否則若無正當理由怠於申請,將直接面臨罰鍰

更繁複的地雷,埋藏在實務執行的文件驗證與財產調查黑洞中

日本不像台灣有遺產清冊可供查詢,繼承人必須自行主動掌握權狀;且台灣的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在法律外觀上,無法直接在日使用,必須經過的「譯成日文、台灣公證人認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駐日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認證」等層層繁複公認證程序,耗時耗力

稅務部分繼承人更必須在知悉繼承開始之翌日起10個月內向日本稅局申報的相續稅,並委任在地的納稅管理人辦理,雖然在日本已繳納的相續稅回台後可依遺贈稅法主張外國稅額扣抵,但同樣設有的扣抵上限
FacebookLINE
Related

相關文章

資產傳承

生前財產規劃與贈與契約不成立?

本案被A主張祖父生前多次表明欲將祖厝房地贈與給他以安置歷代牌位,他也已經答應,成立口頭贈與契約 ​ 祖父過世後,該房地由A等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 ​ A依據贈與及繼承之法律關係要求叔伯姑姑等全體繼承人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他 ​ 最高法院依代書之證詞,指出…

閱讀文章
資產傳承

法律服務真的越晚越好?

大家喜歡看超人從天而降, 也愛看律師在法庭上雄辯滔滔。 但這都是事故已經發生之後, 人們才開始期待的「高光時刻」。 真正有價值的專業,通常沒有鏡頭。 它存在於你沒有被起訴、 沒有坐在被告席、 沒有在深夜被抓的那一天。 我們歌頌孝子,是因為家庭已經崩…

閱讀文章
資產傳承

資產傳承真的要自己來?

我同時具有律師及家族信託規劃師的資格,過去我曾寫過關於傳承規劃該注意什麼的文章 結果底下跑出一個酸民留言,說我是「普通生在批評資優生」,還叫我等賺到跟大老闆一樣多的錢再來評論 其實這句話,本身就把格調和階級暴露得很清楚 因為真正的大老闆,就會知道會甚麼要找專…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