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教授挪用研究經費

台大教授A利用研究經費挪作私人金庫,於執行多項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期間,夥同研究助理B、D公司負責人C等人發動跨國級的詐領經費計畫 ​ A指示B蒐集學生及助理親友共10人之基本資料充當人頭助理,連續製作不實的出勤簽到表與工作費印領清冊,向臺灣大學及交通大學涉嫌詐領高達…

國立大學教授挪用研究經費
台大教授A利用研究經費挪作私人金庫,於執行多項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期間,夥同研究助理B、D公司負責人C等人發動跨國級的詐領經費計畫

A指示B蒐集學生及助理親友共10人之基本資料充當人頭助理,連續製作不實的出勤簽到表與工作費印領清冊,向臺灣大學及交通大學涉嫌詐領高達347萬人事費,相關款項最終通通流回A手中挪作個人社交餐敘

A又與C共謀,在毫無交易實質的情況下,由D公司開立品名為資料處理費的虛假發票與估價單,向台大會計室使核銷計畫業務費,C扣除8%稅款後將餘額轉交A,再度詐得44萬的公帑

A與不具教職身分的外部廠商及助理共謀,其帳戶更出現大量與教職收入顯不相符之數百萬元現金

被告主張自己雖主導全案,但不具備商業會計法所要求的商業負責人身分

法院說明A雖不具商業負責人身分,本無成立商會法犯罪之餘地

但A立於主導地位,指示C開立虛假發票相互利用,以達成犯罪目的

依據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因身分成立之罪,與有身分之人共同實行者,仍以正犯論

因此A、B與C三人在此部分具有犯意聯絡,依商業會計法不實填製會計憑證罪共同正犯處罰
FacebookLINE
Related

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

靠行司機私下接案亂倒營建廢棄物,刑法可以打破業界名實不符的陋習?

A地主以每車300元的賤價提供雲林土地,B隨即聯繫北部業者,由靠行司機C、D分別駕駛登記在正達公司與正烽公司名下的曳引車,跨區將兩千平方公尺的營建廢棄物載往雲林濫倒,當場被警方抓到 ​ 檢方起訴兩名司機在客觀上就是這兩家貨運公司的從業人員,他們執行業務犯下廢棄物清…

閱讀文章
刑事案件

明明他先動手,我卻變被告?

打輸進醫院,打贏進法院 ​ 以前處理過一件 KTV 互毆案件,現場亂到不行 包廂外一堆人圍著看,警察來的時候 因為現場太混亂 把只是站在旁邊觀戰的路人,也一併以被告身分移送 ​ 結果卷一翻,還手的另一方 只被列成「證人」 但互毆就是互毆,不會因為你打贏了…

閱讀文章
刑事案件

嬰兒卡在床墊與護欄死亡

這是一起讓無數新手父母心碎的悲劇,卻也點出了法律實務上面對「時代侷限」與「事後諸葛」時的無奈與掙扎 ​ 為人父母,總想給孩子最安全的環境 ​ 一對夫妻買了網路上評價極高的嬰兒床護欄裝在雙人床邊,想防止才五個月大的男嬰摔落 ​ 沒想到,男嬰在睡夢中翻身,竟死死卡在床…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