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與稅務訴訟

40%股利稅能避嗎?

案例內容

這是2000萬的家族企業稅務大戰。

A公司股東們的家族企業,因為早年買下的一塊土地,後來高價賣出,瞬間賺進了5億元。

眼見公司戶頭裡躺著這筆鉅款,公司出現了雜音。

小股東想要清算,但掌握經營權的家族核心成員不想就這樣收攤。

他們想出了一個絕妙的計畫。

先火速成立了新公司B。

就在A公司正式發放那 4.5 億元股利的前夕,家族成員把手上的股份,以總價 4.6 億元,全部賣給了這家B公司。

B公司哪來的 4.6 億?

B公司先向家族成員借錢付頭期款,等A公司真的把股利發給B公司後,B再用這筆股利,拿去當作買股份的尾款,付給家族成員。

錢,就這樣完美地從公司股利變成了賣股票的錢,回到了家族成員的口袋。

家族成員覺得這招簡直是天才,因為賣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是停徵的。

如果是領股利,可是要繳 40% 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但稅局可不覺得這是天才,判定這是租稅規避。

B公司根本沒有錢買股票,錢是左手換右手弄出來的。

家族成員對A公司持股超過 55%,不可能被迫清算,為了公司生存賣股只是個藉口。
也就是把原本該繳 40% 稅的股利,包裝成不用繳稅的賣股所得。

最聰明的節稅,往往藏著最致命的破綻。

發布:

Related

相關文章/相鄰案例

醫師利用假捐贈真逃稅

A醫師為拉低綜所稅稅率,成立「愛腎協會」並擔任代表人 。​ 他利用自己的帳戶捐款百萬至協會帳戶,開立大額捐款收據以列舉扣除額 。​ 然而這些款項在數日內以臨櫃提現、,批回存等方式洗回A 帳戶 。​ A還將錢拿去支付私人房屋高檔裝潢,償還個人房貸等,甚至連撞車維修費用,都要求車廠開立協會發票核銷 。​ 為虛增…

閱讀全文

調查局查洗錢時發現不實發票後,公司自動補報補繳?

A公司並無進貨,卻取得37家營業人開立之不實發票583張,金額總計超過1億元,用以虛列營業成本費用,短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未分配盈餘 。​ 因員工B(董事長之女)涉嫌提領現金洗錢及掏空資產,遭鳳山調查站於99年 4月7日約談並當場承認購買發票弊端 。​ A隨後於4月23日自行補報並補繳稅款,仍遭國稅局依所得…

閱讀全文

集團內部切分利潤不影響境內課稅

中國北 LT公司開發手遊,為了規避兩岸投資管制與稅務網路,採取迂迴的借名外殼架構,委託其在台子公司LM公司向蘋果App Store平台申請上架發行,雙方並在內部契約約定所有玩家金流直接匯往境外大本營 。​ 國稅局認定台灣LM公司為實質納稅義務人,依法補徵營所稅與營業稅 。​ 法院認為LM 公司在形式上既是以…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