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議題

症狀難以量化,仍應給付保險金

案例內容

保險業務員在公出途中發生車禍,造成第4至6節頸椎椎間盤破裂、脊髓壓迫,之後長期四肢無力、震顫、肌躍症,甚至影響拿東西、走路與工作。

阮綜合醫院及高雄榮總都開出永久失能診斷書,認定他只能從事輕便工作。 ​

但勞保局的特約醫師看到神經傳導、肌電圖及誘發電位正常,竟在審查意見中寫下「戲演太過份」,認為他沒有脊髓損傷,拒絕給付。 ​

法院進一步詢問高雄榮總與成大醫院後發現,這些檢查主要反映周邊神經或傳導路徑,結果正常,並不能排除局部脊髓損傷造成的肌力下降與肌躍症。 ​

更重要的是,多家醫院實際檢查後,都認為他的症狀與車禍後的脊髓壓迫相符。 ​

法院因此撤銷勞保局處分,直接判命給付96萬5778元。

失能,不能只看幾張檢查報告就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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