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議題

130天職災給付,勞保局重新調查後停發並要求返還

案例內容

他已經領了130天職災給付,勞保局重新調查後停發並要求返還

男子說自己在工廠維修油壓缸時,徒手搬運約20公斤的油壓缸蓋,突然腰背受傷、跌坐在地,造成下背挫傷、薦骨骨折、下背痛及腰椎滑脫。

勞保局一開始認定是職業傷害,先發給130天職災傷病給付。

但後來重新調查,改認只是普通傷病,後續給付全部拒絕,還要求他返還已領的給付。

法院發現,他對事故的說法前後不一。

一開始說搬的是3、40公斤的油壓缸頭,起訴時又改成20公斤左右的油壓缸頭蓋子;證人表示,油壓缸頭重到必須用天車吊運,根本無法單靠人力搬動。

致命一擊的證據是,他受傷當晚到醫院急診時,病歷寫的是「今日下午在家自跌。」

他說是怕公司遭勞動檢查,才故意對醫師說謊。

法院認為當時醫療院所沒有職災通報義務,誠實說明也不會因此導致公司被勞檢,他卻謊稱在家跌倒,還可能害自己領不到職災給付,這個解釋不合常理。

雖然公司後來在勞資調解及和解書中承認他是工作中受傷,並給付賠償,但公司負責人與人員受訪時,又否認有人目擊事故。所以和解內容可能只是雙方互相讓步,不能直接證明職災真的發生。

最後,法院認定無法證明他的傷勢是工作事故造成,駁回全部請求。

職災案件最重要的,是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你留下了什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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