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議題

連勞保失能等級都沒有,竟然還有5%勞動能力減損?

案例內容

員工受傷後,臺大醫院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評估,認為左膝、左踝傷勢不符合任何一項失能等級。

既然連勞保失能都沒有,怎麼還會有勞動能力減損?

但同一份鑑定依美國醫學會永久障害評估指引(AMA Guide)評估,綜合左膝、左踝、胸壁等傷勢,認定全人障害5%,並推估勞動能力喪失比例為5%。

法院採納這項鑑定。

勞保失能等級與民法上的勞動能力減損,是不同判斷標準。

勞保失能表是判斷有沒有符合第1至15級的特定失能項目。AMA Guide則可以把身體功能障害量化成百分比,再作為評估勞動能力減損的依據。

更反直覺的是,這名員工受傷前後月薪都是13萬4460元,職務及工作內容也沒有改變。

公司主張薪水沒少,哪來的勞動能力損失?

但民法第193條賠的是勞動能力本身作為一種財產價值,受到多少減損。

所以沒有勞保失能等級,不代表勞動能力減損一定是0%。

受傷後薪水沒有減少,也不代表勞動能力沒有受到損害。

失能等級、全人障害、勞動能力減損,是三個不能混為一談的概念。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勞上字第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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