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廟公給藥有醫療行為嗎?

案例內容

我妹妹是住院醫師,跟教授討論案件後,跑來問我。

廟公給了個信徒苦藤粉,吃了兩星期,肝衰竭死了。

為什麼最後會無罪?

我跟她說,法律不是用來懲罰看起來像兇手的人。

重點不只是苦藤粉會不會毒死人。

第一,廟公不是醫生。

他不是醫師,他沒有給醫療建議。

他就是廟公,分享自己平常在吃的東西。

不是醫療行為。

第二,苦藤粉不是列管藥品。

它不是藥物,更不是毒品。

一個法律沒管的東西,你就算吃到死,也很難生出一條罪來。

這就是現實。

第三,因果關係不清楚。

看起來像藥物性肝衰竭。

看起來像?不能只是猜測。

甚至連死者吃的那罐粉,跟廟公給的是不是同一罐都無法證明。

質譜儀的數據也對不上。
⠀⠀
結論非常冷酷。

不能要求一個廟公,去承擔醫師的專業責任。

也不能用不確定的因果關係,去把一個人送進監獄。

更不能把一個沒列管的物質,硬當成毒藥。
⠀⠀
有時候,無罪。

是法律能處理的範圍,就這麼點大。

不是每一個悲劇,都能在刑法上找到兇手來定罪。
⠀⠀
看著家屬哭,看著證據爛,但你只能依法,不起訴、宣判無罪。

需要的不是情緒,是知道怎麼打訴訟,也知道哪裡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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