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講話夠清楚,就不用請律師?

案例內容

很多人都覺得,只要自己沒做錯事,講話夠清楚,就不用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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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以前也差點信了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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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發現,大部分人所謂的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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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從秦始皇騎北極熊開始,把他家的族譜跟情史全部講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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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半小時,我連他到底要告誰都還沒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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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法庭上被法官打斷,還一臉委屈,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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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當檢察官開庭還遇過那種想來開庭教我民法物權的、要跟我科普通貨膨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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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學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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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是來聽你上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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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那種,看過幾部法庭劇,以為開庭是在演戲,要靠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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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手上唯一的證據,就是他本人那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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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很屌的覺得,他說的話,就該是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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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過有個醫生被告醫療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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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藥物、對病症,懂得絕對比我多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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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法庭上,要把健保快易通健保用藥紀錄、健保醫療雲端資訊與診所紀錄之間差異這麼簡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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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清楚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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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完全另一門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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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角色,說穿了就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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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專業語言,你的委屈,你那幾百個小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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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成檢察官跟法官聽得懂的三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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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律師費是買一個專業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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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是讓你更有效的溝通,而不是隨便比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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