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沒有醫師執照執行手術?

案例內容

一個沒有醫師資格的人,明知抽脂、豐胸、麻醉。

都是只能由醫師親自執行的核心醫療行為。

卻實際動手施打麻醉、操作抽脂與豐胸。

而真正有醫師身分的人,也明知對方無照,仍放任、配合、一起做。

麻醉劑量明顯過量,被害人當場出現癲癇重積發作、血氧下降等致命徵象。

卻沒有即時監測生命徵象、沒有插管、沒有使用呼吸器。

只是給氧、輸液,甚至還有人在按穴道。

最後結果,是缺氧性腦病變而死亡。

法院認定。

無照者不是「幫忙」,而是在實質執行醫療。

有照者不是「不知情」,而是明知仍容任。

麻醉失控、急救失職,和死亡之間,有清楚的相當因果關係。

被害人既往疾病或用藥,不足以切斷這條因果關係。

因此這不是意外,也不是運氣不好。

而是無照者動刀、有照者放行。

一連串違反醫療常規的選擇,造成一個本可避免的死亡。

讓人聯想到先前疑似允許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執行醫療行為的爭議。

兩者皆嚴重踩到了法律與安全紅線。

醫材廠商的角色應僅止於教學輔助,絕不能取代醫師進行侵入性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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