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

款式改一下就是原創設計?

案件摘要

案例內容

珠寶首飾的款式不就那幾種,只要稍微改個材質、換個顏色、改掉上面的刻字,就能當作自己的原創設計?

一家珠寶公司的老闆,看準了同業在VOGUE雜誌上發表的一款「雙水滴交錯」造型對戒,私下從中國引進了外觀極度相似的山寨版,在新光三越等各大百貨專櫃上架販售

被告說珠寶設計手法不外乎那幾種,這根本沒有原創性

而且我的戒指只有單色,對方的是雙色;我刻的字跟他也不同,這是我看雜誌獨立創作的!

但法官指出,就算你把雙色改成單色、換了刻字,但那獨特的「雙水滴形交錯融合為圓滑線條」的核心視覺表達,跟原版一模一樣

把別人的靈魂骨架照抄,換件衣服依然是抄襲

兩家都在珠寶精品界,原版廣告又登在頂級時尚雜誌上,敢說沒看過?

何況兩家還是競業,被告有合理機會接觸到原創作品

被告說自己是看雜誌獨立創作?原創者拿得出當初的設計手稿,被告卻連一張草圖或創作歷程都提不出來

空口說白話,法庭當然不買單

最後被告判刑,公司還要額外吞下一筆罰金,更別提後續面臨的民事鉅額求償與商譽掃地

不要以為天下文章一大抄,東拼西湊改個細節就能規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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