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

上班做出來的東西當然是公司的?

案例內容

我花錢請你來上班,你做出來的東西當然是公司的!

錯了。

公司的員工,在職期間幫公司設計了商標圖樣與名片。

公司理直氣壯地認為我的員工,這商標的著作權當然歸公司所有啊,這還用問嗎?

但法院問的是真實職務內容是什麼?

攤開工作內容一看,這位員工的職務是業務員,他的收入是靠推銷產品賺取佣金,工作範圍裡根本就不包含設計圖樣。

也就是說,幫公司設計商標,根本不是他份內的工作。

這叫非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既然畫圖不是老闆付薪水請你做的「本職工作」

這個商標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完完全全歸屬於這位員工,老闆一點的權利都分不到。

很多老闆喜歡叫業務兼美編、叫行政兼設計,以為可以省下昂貴的外包費,還能理所當然地把設計成果整碗端走。

但在法律面前一碼歸一碼。

如果沒有另外花錢、並簽署一份白紙黑字的著作權讓與契約,這份設計在法律上就永遠是員工的。

老闆如果擅自拿去註冊、大量印製使用。

那麼恭喜,直接構成了對自家員工的著作權侵害,等著在法庭上被敲一筆大的。
 

發布:

Related

相關文章/相鄰案例

商標已註冊後,在官網上加註台大被廢止?

立功補習班原於93年獲准註冊立功寶寶商標,指定使用於補習班與遠距教學等服務 。​ 然而,臺大在108年以該商標違反商標法為由要求廢止 。​ 立功起訴認為變換商標是業務合作夥伴台大數位公司所為,自己並未授權,且補習班只是期許學生考上臺大,絕非惡意攀附 。​ 法院比對立功註冊圖樣與實際使用圖樣 。​ 原本的立功…

閱讀全文

「維新」法律同業搶註風波

​原告A於101年申請註冊「維新」商標,指定使用於智財申請代理、法律服務等 。​ 經營長達 40 年的維新法律事務所B提起異議 。​ 法院認為雖然維新法律事務所沿用多年,但其在98年所架設之外牆新招牌,特意將維新字體放大並與通稱獨立分列,已產生指示服務來源之商標識別效果,結合Google街景歷史檔案,在本案…

閱讀全文

啤酒商標爭奪戰

台灣、青啤、FRESH、麥穗跟盾牌不具任何識別性?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台灣の青啤」商標指定使用於啤酒、麥酒及製啤酒用麥芽汁等商品並申准註冊 。​ 台灣青啤認為,商標中「台灣の青啤」、「FRESH」及臺灣地形圖已因說明商品性質而聲明不專用,剩下的麥穗圖案是大麥原料之實物描述、盾牌外框也只是同業常用的…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