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龍崎掩埋場案期限

案件摘要

龍崎掩埋場案背後一場精彩的法律攻防 ​ 開發單位歐欣公司要蓋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必須先闖過水土保持這關 ​ 歐欣原本拿到了經濟部的輔導設置文件,上面附註了一句「兩年內完成設置」 ​ 結果兩年期限一到,臺南市水利局直接發函開鍘,認定經濟部的許可已經過期,連帶宣告水保計畫跟施工許可全

案例內容

龍崎掩埋場案背後一場精彩的法律攻防

開發單位歐欣公司要蓋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必須先闖過水土保持這關

歐欣原本拿到了經濟部的輔導設置文件,上面附註了一句「兩年內完成設置」

結果兩年期限一到,臺南市水利局直接發函開鍘,認定經濟部的許可已經過期,連帶宣告水保計畫跟施工許可全部失效

歐欣不服提告,一審的高等行政法院原本判歐欣勝訴,認為那句兩年只是經濟部善意的訓示規定

到了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這是「文件定性」的張冠李戴

一審將一開始申請用的興辦計畫書當成了最終的許可文件,但最高行認為經濟部核發的「輔導設置文件」才是真正在法律上能讓業者破土動工的尚方寶劍。

再來是關於兩年期限,涉及行政法上的附款

行政機關在給予這種授益性質的許可時,本來就有權限加上期限或條件

經白紙黑字寫著發文次日起兩年內完成設置,這句話在法律上極有可能就是一個嚴格的期限或解除條件,時間一到、條件沒達成,許可自然就灰飛煙滅

一審法官沒有去探求經濟部寫下這句話的真意,也沒有去釐清如果沒蓋好會發生什麼法律效果,就單憑其他不相干的函文,認為這只是沒有強制力的勸說,實在太過草率,因此將全案發回更審

Related

相關文章

法律上利害關係影響是否能起訴捍衛自己的權利

法律上利害關係影響是否能起訴捍衛自己的權利 ​ 最高行政法院說,間接之法律上利害關係也符合,且不以公法上利害關係為限,私法上之利害關係也包括在內 ​ 因此,第三人無論日後是否具備參加人之資格,只要能釋明其利害關係即可 ​ 台電與9家民營發電公司簽有購售電合約,並因對方涉及違法聯合

閱讀全文

用電戶認為電費可能會調漲,訴請撤銷電業許可處分?

政府發放離岸風電籌設許可,用電戶可以說未來電費會被轉嫁調漲,要起訴撤銷電業許可處分? ​ 一般民眾不服經濟部核發給六家離岸風電開發商的電業籌設許可等原處分 ​ 原告說政府的遴選作業要點已被監察院指摘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審查未考量生態 ​ 並主張發展綠能的政策補貼未來勢必透過分攤機

閱讀全文

影響夫妻財產而撤銷地政登記?

A發現其夫X與買受人Y私下訂立買賣契約,將登記在X名下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Y,並由地政事務所辦竣過戶(原處分) ​ A主張該房地是婚姻關係存續中的財產,X未經她同意盜賣房屋,地政事務所未依職權調查便准予過戶違法 ​ A不服市政府的訴願不受理決定,起訴請求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並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