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市府強迫買單車站廣場的重劃

案件摘要

市府強迫買單車站廣場的重劃 ​ 市政府市地重劃,說要蓋火車站前的轉運廣場,結果這筆土地與建設帳單,竟然是強迫重劃區內的少數地主來買單! ​ 你以為土地被拿去蓋社區鄰里設施,結果市府是拿你們的血汗財產去蓋全體市民、甚至外縣市旅客都在用的大型車站廣場 ​ 市府用「都市計畫已經核定」來

案例內容

市府強迫買單車站廣場的重劃

市政府市地重劃,說要蓋火車站前的轉運廣場,結果這筆土地與建設帳單,竟然是強迫重劃區內的少數地主來買單!

你以為土地被拿去蓋社區鄰里設施,結果市府是拿你們的血汗財產去蓋全體市民、甚至外縣市旅客都在用的大型車站廣場

市府用「都市計畫已經核定」來強渡關山

但最高行政法院的邏輯非常清晰,認為是霸王硬上弓

市地重劃的核心精神是「受益者付費」,地主只該負擔具有「鄰里性」的公共設施(例如社區公園)

火車站前廣場與入口廣場,是給廣大不特定旅客轉乘、接駁用的交通樞紐與市鎮地標,根本不是為了滿足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把這種跨區域、全市性等級的公共設施成本硬塞給當地地主,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更是嚴重侵害人民的財產權

市府聲稱重劃計畫書早就公告確定,地主不能再吵

然而計畫書裡的負擔比例只是「預估值」,地主絕對有權利在實際分配結果出爐時提出行政救濟

政府不能打著「公共建設」的大旗,把不相干的成本違法轉嫁到無辜地主身上

面對政府不合理的重劃分配,違法超收的公設負擔,法院照樣判決撤銷退回重算

Related

相關文章

法律上利害關係影響是否能起訴捍衛自己的權利

法律上利害關係影響是否能起訴捍衛自己的權利 ​ 最高行政法院說,間接之法律上利害關係也符合,且不以公法上利害關係為限,私法上之利害關係也包括在內 ​ 因此,第三人無論日後是否具備參加人之資格,只要能釋明其利害關係即可 ​ 台電與9家民營發電公司簽有購售電合約,並因對方涉及違法聯合

閱讀全文

用電戶認為電費可能會調漲,訴請撤銷電業許可處分?

政府發放離岸風電籌設許可,用電戶可以說未來電費會被轉嫁調漲,要起訴撤銷電業許可處分? ​ 一般民眾不服經濟部核發給六家離岸風電開發商的電業籌設許可等原處分 ​ 原告說政府的遴選作業要點已被監察院指摘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審查未考量生態 ​ 並主張發展綠能的政策補貼未來勢必透過分攤機

閱讀全文

影響夫妻財產而撤銷地政登記?

A發現其夫X與買受人Y私下訂立買賣契約,將登記在X名下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Y,並由地政事務所辦竣過戶(原處分) ​ A主張該房地是婚姻關係存續中的財產,X未經她同意盜賣房屋,地政事務所未依職權調查便准予過戶違法 ​ A不服市政府的訴願不受理決定,起訴請求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並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