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內容
A等7人共同經營「數位夢天堂」光碟店,未有任何隔絕措施,公然陳列販售9 萬9397片的有碼及無碼色情片。
最高法院認為違反公序良俗非拒絕保護的著作,只要具備最低原創性即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並未將違反公序良俗列為消極要件。
本案18部片經法院勘驗,其拍攝手法、場景情節、故事流程及情緒表達均具備創作者之情慾思想,已達最低程度之原創性要求,不因其不容於大眾道德即否定其屬於保護範疇,片子很黃與侵害著作權是兩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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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
A等7人共同經營「數位夢天堂」光碟店,未有任何隔絕措施,公然陳列販售9 萬9397片的有碼及無碼色情片。
最高法院認為違反公序良俗非拒絕保護的著作,只要具備最低原創性即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並未將違反公序良俗列為消極要件。
本案18部片經法院勘驗,其拍攝手法、場景情節、故事流程及情緒表達均具備創作者之情慾思想,已達最低程度之原創性要求,不因其不容於大眾道德即否定其屬於保護範疇,片子很黃與侵害著作權是兩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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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Guide
出錢不必然等於取得著作權,員工在上班完成的作品也不能只憑一句話判斷歸屬。創作者身分、契約內容、出資與指揮監督程度,會影響著作權及後續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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