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議題

把公司股份登記在朋友名下,還能自己去股東會投票嗎?

案例內容

​不行。

假設A原本持有公司50%股份,為了減輕稅負,把其中25%借名過戶給同學B,約定股份仍由A管理,B只拿部分股利當報酬。

幾年後公司大賺,B名下股利一年5千萬元,B突然翻臉,不但把股利全部留下,還想聯合其他股東把A拉下董事席次。

A能不能說我才是真正股東,這25%應該讓我投票?

實務上的答案是公司原則上只認股東名簿。

借名人與出名人之間的約定,只是內部關係,不能直接對抗公司。股東名簿上寫B,公司就應讓B行使表決權。

即使A終止借名契約,也不是股份自動回來,而是取得請求B返還股份的權利。B不配合,通常仍得透過訴訟處理。

而且股份是名義人所有屬常態,主張借名的人反而要負舉證責任。證明不了,股份真的可能變成人頭的。

借名登記最大的風險是控制權也可能一起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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