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病情明顯惡化,醫師仍未重新評估

案例內容

孕婦因暈眩、劇烈下腹痛就醫,醫師其實一度懷疑「子宮外孕」,最後只當骨盆腔發炎處理,後來病人死亡。

醫師被判過失致死1年4月確定。

患者先在國泰醫院以陰道超音波看到子宮內疑似胚囊。4天後因劇烈腹痛到婦產科,醫師用腹部超音波沒看到胚囊,曾懷疑子宮外孕,但因患者提過先前檢查結果,最後診斷骨盆腔發炎,開抗生素、止吐藥及黃體素。

當天患者持續嘔吐,家屬兩度打電話詢問。晚上7點再到診所時,已腹痛到無法走路、臉色蒼白、冒冷汗。法院認為,這些都是子宮外孕內出血的重要警訊,醫師應重新檢查、鑑別病因或立即轉診,卻只到車上打止吐針,仍叫她回家休息。

隔日凌晨患者昏厥送醫,才發現右側輸卵管因子宮外孕破裂,大量腹內出血休克,最終因缺氧性腦病變、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醫審會認為,若在休克前及時診斷處置,應不致發生無生命徵象。

本案並非第一次診斷錯就有罪,而是病情明顯惡化、出現危險警訊後,醫師仍未重新評估、檢查或轉診,才是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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