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傳承

如果孩子特別不孝,可以讓他少拿一點嗎?

案例內容

答案是可以,但不簡單。

例如父親有三個子女,其中一個長年不聞不問,甚至曾經爭奪家產。父親就算立遺囑把大部分財產留給另外兩個孩子,這名不孝子女原則上仍有特留分。

怎麼辦?

首先是生前贈與。父母可以在生前先把部分財產移轉給其他子女,降低將來成為遺產的財產。

另一種方式是設立信託。財產可以依照父母設定的條件管理、分配,避免財產一次交出去後完全失去控制。

再來是保險。

指定受益人取得的死亡保險金,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也就是說父母可以指定特定子女為受益人,讓保險金直接給他,而不是先進入遺產再由所有繼承人分配。

但要注意這並不是毫無限制。

如果投保安排明顯異常,仍可能面臨稅務上的實質課稅問題。

想讓不孝的孩子少拿一點,不能只靠一張遺囑。

生前贈與、信託、保險,才是資產傳承規劃真正可以搭配使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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