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術後疼痛醫師認為不必住院,醫療過失嗎?

案例內容

手術隔天因手臂腫痛回急診,醫師認為只是術後疼痛,隔天卻惡化成壞死性筋膜炎、敗血性休克死亡。

家屬主張醫院當晚就該住院檢查,甚至質疑醫師事後修改病歷,能因此認定醫療過失嗎?

病人左手割傷接受神經、動脈修補手術,隔日晚間因前臂疼痛腫脹回急診。當時體溫37.5度、生命徵象穩定,傷口乾淨無滲液,末梢循環正常,都卜勒也顯示尺動脈通暢,醫師因此判斷腔室症候群、壞死性筋膜炎可能性低,給予止痛並安排門診追蹤;病人也拒絕住院等床。

隔天病情急轉直下,最終因壞死性筋膜炎、腔室症候群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

家屬另主張主治醫師一個月後增補會診回覆單,表示原始判斷有問題。但二審再送醫審會補充鑑定,認為增補只是把原先病況描述得更清楚,與原始紀錄並不矛盾;即使只看原始病歷,當晚也沒有紅腫、發燒、水泡等典型表徵,處置仍符合醫療常規。

法院因此維持一審,駁回家屬求償。

醫療過失不能用隔天發生的嚴重結果,倒推前一天醫師早就應該知道。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醫上字第13號

發布:

Related

相關文章/相鄰案例

藥局違規自己配藥只是行政裁罰?

​資深藥師在藥局內擺放研粉機,將黃芩、黃柏、丁香等中藥材自行研磨摻混,包裝貼上純中藥鎮嗽散宣稱能治氣喘與肺塵病販售 。​ A為藥局藥師兼負責人,並未領有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私設研粉機,將多種中藥材混製成鎮嗽散等藥粉,罐裝商品化販售予不特定民眾 。​ 依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合法調劑必須是藥事人員受理醫師處方…

閱讀全文

我只是開處方、我只是聽醫囑指示?

信賴原則不適用於具高度危險性的藥劑注射 。​ 急診醫師違規併用藥劑、護理師發現點滴混濁阻塞卻調快流速,導致沉澱物直接灌入體內 。​ 病患A因急性腎盂腎炎住院,醫師 B 疏未注意警語,在不到48小時內,再次違規指示注射含鈣溶液 。​ 護理師C輸注時,管路已明顯因化學反應產生白色稠狀沉澱物並嚴重阻塞 。​ 護理…

閱讀全文

醫美診所偷拍風暴,韓國關於手術錄影的立法

近來關於醫美診所偷拍風暴,有提到韓國關於手術錄影的立法 。​ 韓國立法手術室安裝CCTV ,是為了防範幽靈手術與手術室性侵 。​ 韓國醫療法第38條之2規定,原則上只要患者在全身麻醉手術前提出要求,醫院必須錄影 。​ 但法律為保障醫療自主與緊急救護,明文給予拒絕事由:包含緊急急救、高風險手術、顯著妨礙住院醫…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