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氣喘病人急性發作,醫師未做嚴重度評估,還開了氣喘禁忌藥,最後病人昏迷,缺氧性腦病變之後又死亡?

案例內容

病人有多年氣喘史,就診時已有咳嗽、喘鳴、呼吸急促、冒冷汗等症狀。醫師第一次沒有做尖峰呼氣流速等評估,也未依氣喘急性惡化處置,僅給予無氣喘療效的膠囊、藥錠。兩天後病人症狀加重、心跳過快,醫師仍未轉診,反而開立Inderal。

問題在於Inderal是非選擇性β阻斷劑,氣喘患者屬禁忌,可能使氣道收縮更加嚴重。病人下午3時54分服藥,約2小時後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雖恢復生命徵象,卻形成缺氧性腦病變、長期重度昏迷。法院認為醫師違反醫療準則,與重傷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二審將原本6月加重為有期徒刑1年。

另外病人離開診所後,醫師還在處方箋中事後增列類固醇、支氣管擴張劑、抗生素等4種藥,再撕掉原處方箋、換貼新版,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另判4月。

但病人約1年半後死亡,期間曾反覆肺炎、泌尿道感染及敗血症,鑑定無法確認死亡由原醫療過失造成,所以法院只認定重傷,沒有認定過失致死。

臺灣高院102年度醫上訴字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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