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案例

病人早就知道牙齒出問題,為什麼6個月告訴期間還沒開始?

案例內容

病人接受植牙治療後,陸續出現齒槽骨流失、植體掉落等問題,最後控告牙醫業務過失傷害。

牙醫抗辯病人的齒槽骨早在99年就已經流失,嚴重蛀牙也不是一夕形成,卻拖到105年8月才提告,早就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

法院說必須是被害人已經確知犯人的犯罪行為。如果事情還不清楚,只是懷疑醫療結果不好,卻尚未確定傷害和醫師的過失之間具有關係,告訴期間還不會開始。

病人雖然先前已經有牙齒、齒槽骨問題,但直到105年4月22日接受環口X光檢查,發現植牙區域齒槽骨嚴重流失、植體掉落等情形,法院才認為他此時始知植牙治療發生失敗。

在此之前,他對齒槽骨流失究竟是不是牙醫的過失造成尚未達到確信程度。

因此病人於105年8月4日提出告訴,距離105年4月22日仍未滿6個月,沒有逾期。

所以知悉的時間視病人什麼時候已經確知,這個傷害可能就是特定醫師的犯罪行為所造成?」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215號刑事判決

發布:

Related

相關文章/相鄰案例

藥局違規自己配藥只是行政裁罰?

資深藥師在藥局內擺放研粉機,將黃芩、黃柏、丁香等中藥材自行研磨摻混,包裝貼上純中藥鎮嗽散宣稱能治氣喘與肺塵病販售。 A為藥局藥師兼負責人,並未領有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私設研粉機,將多種中藥材混製成鎮嗽散等藥粉,罐裝商品化販售予不特定民眾。 依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合法調劑必須是藥事人員受理醫師處方箋後所為之…

閱讀全文

我只是開處方、我只是聽醫囑指示?

信賴原則不適用於具高度危險性的藥劑注射。 急診醫師違規併用藥劑、護理師發現點滴混濁阻塞卻調快流速,導致沉澱物直接灌入體內。 病患A因急性腎盂腎炎住院,醫師 B 疏未注意警語,在不到48小時內,再次違規指示注射含鈣溶液。 護理師C輸注時,管路已明顯因化學反應產生白色稠狀沉澱物並嚴重阻塞。 護理師C卻未立即停止…

閱讀全文

醫美診所偷拍風暴,韓國關於手術錄影的立法

近來關於醫美診所偷拍風暴,有提到韓國關於手術錄影的立法。 韓國立法手術室安裝CCTV ,是為了防範幽靈手術與手術室性侵。 韓國醫療法第38條之2規定,原則上只要患者在全身麻醉手術前提出要求,醫院必須錄影。 但法律為保障醫療自主與緊急救護,明文給予拒絕事由:包含緊急急救、高風險手術、顯著妨礙住院醫師修習等 然…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