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loyment, Professional & Partnership

僱傭、委任、合夥與競業禁止

診所、企業與專業團隊的爭議,常卡在僱傭、委任、合夥或承攬的關係定性。契約標題不是唯一答案,實際指揮、報酬、風險與退出方式更重要。

發布:

判斷框架

01

法律關係與實際從屬性

僱傭、委任、合夥與承攬的定性,不能只看契約標題;應比較實際指揮監督、工作時間、報酬方式、成本與風險負擔、客戶歸屬及退出安排。

02

合夥、分潤與共同經營

合夥或共同經營爭議,應整理出資、分潤、決策權、帳務、設備、客戶與債務承擔,確認雙方關係及請求返還或結算的法律基礎,而非以單筆分帳直接推論全部權利義務。

03

競業禁止與離職後限制

競業禁止與離職後限制,應核對法定要件、限制期間與區域、雇主保護的正當利益、勞工職業選擇及合理補償;條款是否有效,仍要依實際職務與限制強度個別判斷。

實務檢核表

  • 契約、排班及工作指示
  • 報酬、分潤與成本負擔
  • 客戶、設備及營業資料
  • 競業範圍、期間與補償

代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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