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依本站稅務案例整理的主題指南,不是個案法律意見。法令、稅率、期限與裁判見解可能變動,正式使用前應重新審查。
判斷框架
境外形式與境內實質
先盤點誰提供服務、誰與客戶締約、誰控制資產與風險,再判斷境外公司是否只是登記或收款安排,不能只以公司所在地作結論。
數位平台與常設機構
數位服務應整理平台功能、伺服器、人力、客戶與交易流程,確認境內經濟活動及可能的扣繳或申報義務。
移轉訂價與文件
關係企業交易應建立功能、資產與風險分析,並保存合約、訂價依據、服務成果及付款資料;具體適用規則仍須依當期法規確認。
實務檢核表
- 集團組織與股權圖
- 人員、伺服器及決策地點
- 跨境契約、發票與付款
- 移轉訂價及無形資產文件
代表案例

集團內部切分利潤不影響境內課稅
中國北 LT公司開發手遊,為了規避兩岸投資管制與稅務網路,採取迂迴的借名外殼架構,委託其在台子公司LM公司向蘋果App Store平台申請上架發行,雙方並在內部契約約定所有玩家金流直接匯往境外大本營 。 國稅局認定台灣LM公司為實質納稅義務人,依法補徵營所稅與營業稅 。 法院認為LM 公司在形式上既是以…
閱讀全文
境外賣LINE貼圖不用繳稅?
一名長年旅居日本的台灣人,利用台灣露天拍平台長期、大量銷售LINE貼圖,並透過台灣境內銀行帳戶進行金流扣款與收款 。 國稅局認定其既然在台設有戶籍,且利用台灣電商平台的虛擬帳號從事經常性營業行為,又取自我國境內金流利潤,即該當我國營業稅之課稅要件 。 然而最高行政法院說稅法上的固定營業場所必須是無形人力…
閱讀全文
跨境數位平台有常設機構須繳稅Uber案
Uber案被認定避稅並遭補稅裁罰的關鍵因素,在於假借境外遠距勞務外殼,隱匿在台落地營運實質 。 Uber 主張其在台僅有輔助性的行銷公司,核心交易、數據運算與媒合平台通通位於境外(荷蘭),屬於境外勞務免稅 。 然而法院以實質課稅原則,認Uber實質上在台灣進行大量的在地司機招募、履約管理、在地金流扣款及…
閱讀全文


免稅天堂設立境外紙上公司,把台灣總公司的訂單和貨款隱匿是逃漏稅嗎?
免稅天堂設立境外紙上公司,把台灣總公司的訂單和貨款隱匿是逃漏稅嗎? 跨境貿易、隱匿營收究竟是合法節稅或租稅規避,還是逃漏稅捐罪? 台灣公司的董事長A、董事B與監察人C,在海外虛設了境外紙上公司,接著使出瞞天過海的手段,將原本屬於台灣總公司接洽成交的黃金訂單,全部偽造成是由海外紙上公司承接 。 他們…
閱讀全文
國外的雲端做生意就不用繳稅?
在國外的網路雲端做生意,台灣就課不到稅? 台灣的公司花了7億多台幣,向臉書公司買廣告 。 付錢給外國公司時,要先扣繳20%的稅 。 台灣公司乖乖扣了將近 1.5 億元繳給稅局 。 但後來台灣公司的老闆越想越不對勁,跟稅局說 。 FB 公司的人都在國外,他們的伺服器、演算法也都在國外,這個廣告服務…
閱讀全文
設立境外公司能避稅嗎?
在免稅天堂開個紙上公司,就能把大筆賺來的錢藏在海外,國稅局就拿你沒輒嗎? 這家公司玩了一手「臺灣接單、中國生產」的把戲 他們在香港開了一家資本額只有一萬港幣的公司,這家公司在香港的地址只有25坪,裡面卻塞了200家公司 實際上,所有的中國工廠訂單、買材料、甚至盈餘分配,通通都是臺灣總公司在幕後操控的 總公司…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