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內容
最近接了一個很特別的法律諮詢。
來問的人不是一般當事人,而是律師。
他說,我這樣告對方,會不會反而成立誣告罪?
這種問題其實不常見。
上一個這樣問我的,是我哥哥。
他遇到的是很單純的事。
東西被別人誤領,對方拿了卻不還,他打算提告。
但在提告前,他很認真問我會不會變成誣告?
我當時就笑了。
因為這裡其實有一個很好用的判斷標準。
只要你「會開始擔心自己是不是誣告」,
你通常就不會是誣告罪的被告。
真正會構成誣告的。
他們通常非常篤定、非常理直氣壯。
明知道事情不是那樣,卻硬要往刑事方向推。
誣告罪的核心,從來不是你有沒有告錯。
而是你明不明知道那不是事實,還故意去告。
所以會反覆查資料、問律師、確認事實、擔心踩線的人。
通常恰恰相反。
是最不符合誣告要件的那一群。
法律不是用來獎勵心虛的。
誣告罪也不是拿來懲罰小心翼翼的人。
真正該擔心的。
往往是那些從頭到尾都沒想過。
「我這樣做對不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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