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違章建築被拆掉後,再蓋回來?

案例內容

頂樓加蓋,違章建築被拆掉後,等風頭過了再偷偷蓋回來就好,大不了就是再被拆一次。

錯了!這其實會構成刑事犯罪。

這位屋主在台北市住處的3、4樓違法搭蓋鐵皮木造違建。

幾年來,他跟建管處玩貓捉老鼠,違建分別在103年、107年、110年被強制拆除」了三次。

結果110年3月剛拆完,他又偷偷蓋回來繼續住,再次被檢舉,這次直接被函送法辦。

屋主說我根本沒有重建,該拆的都拆了,拆除費用也繳清了。

但建管處拿出歷次拆除前後的照片,加上查報員的證詞,照片裡相同材質的頂棚與隔間清清楚楚。

這涉及的是建築法第95條違法重建。

一般違建被抓到,通常是面臨行政機關的強制拆除。

但如果你的違建已經被強制拆除過,又未經許可自己重建,這就不只是拆房子的問題了,而是有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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