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阻止嫌犯逃逸而開槍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案件摘要

這兩起案件,幾乎是警察開槍案件命運分水嶺 ​ 同樣是為了阻止嫌犯駕車逃逸而開槍,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 法院認定由什麼不同 ​ 葉警員案中,通緝犯駕車要逃,員警拉住車門,在極短時間內對嫌犯腿部連開三槍 ​ 法院回頭看現場,認為嫌犯已繞過員警倒車離開,未形成直接衝撞,威脅程度正在下

案例內容

這兩起案件,幾乎是警察開槍案件命運分水嶺

同樣是為了阻止嫌犯駕車逃逸而開槍,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法院認定由什麼不同

葉警員案中,通緝犯駕車要逃,員警拉住車門,在極短時間內對嫌犯腿部連開三槍

法院回頭看現場,認為嫌犯已繞過員警倒車離開,未形成直接衝撞,威脅程度正在下降

於是整個開槍行為,被定性為「為了抓人」

張警員案則是毒犯駕車衝入人潮密集的徒步區,威脅對象不是警察自己,而是不特定的路人

開槍目的被認定為「救人」

此時換了一把尺,認為若不即時制止,後果是可預見的群眾傷亡

射擊本意並非致命,子彈彈跳擊中嫌犯,成了法律可接受的意外結果

同樣是開槍,葉警員成了階下囚,張警員成了教科書

無論是哪個案件對警察最困難的地方在於,只要拔出槍來,就沒有退路了

Related

相關文章

特斯拉自動駕駛車禍的刑事責任?

A無照駕駛且遇積水未依規定處置致車輛失控橫停,而後方B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卻未注意車前狀況自後追撞,兩人過失行為共同導致副駕駛座乘客死亡 ​ A明知自己未考領駕駛執照,仍於暴雨深夜載著友人行經國道三號南向路段 ​ 行經積水路面時,他未減速慢行,在車輛因積水產生「水漂現象」而行車不穩時

閱讀全文

公務員故意不拆違建,到底算不算圖利罪?

圖利罪保護的是公務員的廉潔,只要公務員明知違法,卻打破大家都要遵守的平等原則,幫特定人搞特權,這就是違法 ​ 任何能讓財產「積極增加」或「消極應減少而未減少」的經濟價值都算不法利益 ​ 而且,不以有對價關係或造成他人損害為必要 ​ 為什麼不報拆違建構成圖利? ​ 依照建築法和違章

閱讀全文

旅館開毒趴經盤查後搜索,是非法搜索?

​A與B因具毒品前科、在旅館外行跡可疑遭員警上前盤盤問 ​ 因兩人供詞矛盾,警方在兩人同意下前往投宿的旅館,不料開門時當場被警方聞到濃郁毒品味,並目視到桌上擺滿毒品及吸食器具,員警當即入內發動緊急搜索並予以扣押 ​ 最高法院認為臨檢盤查與刑事搜索雖屬不同強制處分,但執法是動態過程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