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憤世嫉俗的人共同特性 ​

案例內容

網路上常看到很憤世嫉俗的人,其實都有共同特性。

從頭到尾沒搞清楚規則,出事了再怪世界。

明明是自己踩線,卻一副被迫害的樣子。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還沒取得資格,卻急著掛專業頭銜。

沒有醫師執照,卻自稱醫師。

沒有律師資格,卻對外說自己在辦案、在接委任。

這不是什麼「個人品牌」,這是直接觸法。

之前新聞就很清楚。

前檢察官吳傑人,早就因為犯罪被判刑,律師證書也被廢止。

但他明知自己已經沒有律師資格。

還是對外自稱律師、有律師團隊,收錢替人辦訴訟。

結果是什麼?

這不只是違反律師法而已,檢察官還起訴詐欺取財。

所以這就是詐騙。

不管你以前當過什麼、寫過什麼、名氣多大。

而是你現在有沒有那張資格。

專業資格不是裝飾品。

也不是「我覺得我夠格」就能用的東西。

你一旦用專業身分讓別人掏錢、信任你。

法律就會介入。

很多人出事之後,開始抱怨制度、抱怨社會、抱怨規則太嚴。

但問題從來不是規則對你不公平。

而是你根本沒打算遵守。

真正成熟的人,會先弄清楚邊界在哪裡。

而不是越線之後,才回頭哭說。

為什麼大家對我這麼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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