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案件摘要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 外交部若真的用「無償」方式幫這位當事人買機票、負責6天食宿 ​ 這不是暖心 ​ 這是圖利 ​ 不是我講白 ​ 是刑法、貪污治罪條例講白 ​ 公務員將公費用於特定私人,圖利罪的典型套路 ​ 國家機關不是高級管家 ​ 外交部的急難救

案例內容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外交部若真的用「無償」方式幫這位當事人買機票、負責6天食宿

這不是暖心

這是圖利

不是我講白

是刑法、貪污治罪條例講白

公務員將公費用於特定私人,圖利罪的典型套路

國家機關不是高級管家

外交部的急難救助有明確規範:

能協助

能先行墊付

就是不能完全免費

否則所有旅客都知道

回不了家?找外交部報帳

這制度不用三年就崩壞

更何況

新聞內容還提到

家屬人在土耳其旅遊

當事人在杜拜等不到律師

回頭卻要求外交部無償買機票

還特別強調「不能借貸」

這種要求如果真的被政府答應

那才是對所有依法遵守程序的國人最大的不公平

外交部若這樣做

不是幫助國民

是在幫特定個案開後門

那就不只是行政裁量不當

而是踩進刑事責任的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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