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不經大腦就想衝去告死對方

案件摘要

我以前在當檢察官的時候,常常看到一種人, ​ 不經大腦,就想衝去告死對方, ​ 覺得自己是正義,是受害者,全世界都該聽他的。 ⠀ 但他們從來沒算過,這口氣,值多少錢? ⠀ 你看那個王文洋的女大生案就知道, ​ 告到底,在法庭上把王家的臉皮一層層剝下來, ​ 她能拿到的錢,法律上就

案例內容

我以前在當檢察官的時候,常常看到一種人,

不經大腦,就想衝去告死對方,

覺得自己是正義,是受害者,全世界都該聽他的。

但他們從來沒算過,這口氣,值多少錢?

你看那個王文洋的女大生案就知道,

告到底,在法庭上把王家的臉皮一層層剝下來,

她能拿到的錢,法律上就那一點點。

但私下和解呢?

她賣的就不是法律上的規定,是王家的面子。

面子,才是全世界最貴的東西。

劉潤有個很簡單的對錯判斷標準,「誰的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這不是法律,這是現實。

你跟大鯨魚吵架,他損失的是「一點點」,

對他來說可能不痛不癢。

但你損失的,可能是「億點點」。

不要用你的全部,去賭對方的九牛一毛。

那種匹夫見辱,拔劍而起的戲碼,電影看看就好。

在現實世界,我們的目標不是贏得掌聲,是拿到錢。

想要用痛罵換尊嚴?翻譯翻譯一下,甚麼叫尊嚴???

那我寧願在三天之後,收到驚喜,接上黃老爺的大腿,讓帳戶收入更有感。

Related

相關文章

房價飆漲後,以簽紅單未經公司最終蓋章同意,拒絕依預約價格履約?

A於108年間看中京成建設推出的京城森遠預售案,經多次磋商後,雙方約定以總價1810萬元訂購,並當場簽訂系爭預訂單,交付10萬元定金 ​ 建商事後因房市大漲而反悔拒絕簽訂本約,更在訴訟進行期間的113年間,將該屋一屋二賣,並移轉給第三人 ​ A要求建商賠償已付定金及因建商給付不能

閱讀全文

醫生評估職災治療恢復部分工作能力,因開刀未到職可解雇?

A受僱於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因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右手粉碎性骨折之職業災害 ​ 公司准假至105年3月4日,並以長庚醫院評估A可於3月7日復工從事電腦文書作業為由,要求其返職 ​ 然而A因傷勢未癒需持續復健,且隨後被排定手術,因而未到班並委託同事請假 ​ 桃捷公司認定其自3月7日起

閱讀全文

工程師拿職災病歷,復工後公司一樣動不了我?

A受僱於B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於任職期間發生通勤職災,後於110年12 月23日復工 ​ 公司因108至110年度連續遭遇數千萬元至上億元的重大虧損,於A復工後,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報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准資遣,並於11年 3月發函通知終止勞動契約、發給資遣費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