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砍人阿伯的案件家屬提告,能拿到賠償嗎?

案例內容

​如果是正當防衛拿不到,防衛過當的話也可能只能到部分。

來看看法院過去的民事判決。

A持斧破門砍人。

B防衛過當把A刺死。

家屬可以求償,但不代表一定拿得到100%。

A與B原本只是因4萬多元債務互嗆。

除夕夜,A帶斧頭到B燒烤店,先砸破玻璃,再衝進去揮砍,哥哥還拿球棒跟著打。

B拿折疊刀反擊。

法院認為,前段確實是正當防衛。

但B搶下斧頭後,A只剩拳腳,還已大量失血、攻擊力下降,現場也有人協助壓制。

這時B仍持續刺向胸腹,刺破心臟、肺臟致死。

所以防衛有理,但防衛過當。

民事上更有意思。

法院認為,防衛過當不代表賠償責任一定100%。

因為A自己持斧破門、主動攻擊,本來就是死亡結果的重要原因。

最後法院認定B的責任70%,A則是30%。

父母請求的喪葬費、扶養費、慰撫金,也全部一起打7折。

所以民事責任還會往前問:這場悲劇,造成的原因有哪些?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8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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