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為了多放幾天婚假,兩名義務役竟然真的跑去登記結婚,結果假才放1天就被長官家訪拆穿。

案例內容

新北2名國軍今年6月入伍,8月11日前往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之後拿結婚證明向部隊申請婚假,並順利獲准。

但部隊長官發現兩人舉止有異,進一步到住處訪查,才發現兩人並非真的要共同生活,而是為了取得婚假才辦理結婚。案件因此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定兩人涉嫌以虛偽方式規避服役義務,並利用不實結婚資料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掌管文書,因此涉及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

不過檢方考量兩人坦承犯行、素行尚可,也有悔意,最後給予緩起訴1年,並命各支付公庫3萬元。

這案最有趣的地方是不是只有向部隊說謊請假而已。當事人為了讓謊言看起來是真的,直接進入國家戶籍登記制度,反而多了一層公文書犯罪風險。

為了幾天婚假,最後換來刑事案件,成本真的不低。

(以前當兵快發瘋的時候還真的想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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