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說明
本文為依本站民事案例整理的主題指南,不是個案法律意見。法律、程序與裁判見解可能變動,正式使用前應重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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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框架
言論、名譽與可受公評事項
名譽與言論案件應區分事實陳述、意見表達、可受公評事項、可識別性、真實性、公共利益與表意方式;是否造成不快,不等於當然成立侵權或犯罪。
隱私、影像與個人資料
隱私、影像與個人資料利用,應確認資料來源、當事人合理期待、蒐集及利用目的、同意範圍、公開對象與必要性;同一內容在私人對話、群組與公開平台的法律風險可能不同。
刪除、澄清與損害賠償
刪除、下架、更正、澄清與損害賠償是不同救濟工具,應依侵害狀態、持續性、傳播範圍與可證明損害選擇請求;截圖、網址、發布時間與平台回覆要先保存。
實務檢核表
- 貼文、截圖及發布時間
- 可識別性、閱覽範圍與轉傳
- 通知、下架及更正紀錄
- 名譽、工作及心理損害資料
代表案例

不滿Google留存打假球黑歷史,可以刪除?
A曾捲入97年間震撼全台的打假球放水案,後經高院刑事判決無罪確定,並已辭任負責人,改名隱退超過14年 。 因不滿在Google搜尋舊名時,仍會出現大量指摘其牽線黑道、資金缺口、並辱罵騙子、白痴,以及詳細揭露其國高中轉學、家庭、感情等搜尋結果 。 A依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求Google刪除相關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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