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內容
過去當檢察官時,辦完桃園第一件國民法官沒多久。
⠀
就來了第二件。
⠀
又是殺人案。
⠀
被告跟死者還有死者家人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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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不爽,累積一堆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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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是死者打了她乾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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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看到了,理智線就斷了。
⠀
他把人從客廳拖到後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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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著頭去撞鐵門,再丟進三公尺深的大水溝。
⠀⠀
他還不放心,自己爬梯子下去確認。
⠀
發現人還沒死,就動手把她活活掐死。
⠀
羈押2個月,延押的時候還發生插曲。
有一天書記官突然告訴我,人放出去了。
我大吃一驚,原來法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讓被告交保出去了。
抗告成功後法院還是決定提高保證金,且做了桃園第一次的電子腳鐐監控。
我還被加入群組需要一起監控電子腳鐐是否有違規。
⠀
到了國民法官開庭。
⠀
被告說他坦承犯罪,然後他當庭向家屬道歉。
⠀⠀
法院判決寫得很白,被告經濟能力不佳,無法賠償。
⠀
一句道歉值多少錢?
⠀
對家屬來說,那只是在傷口上灑鹽,提醒他們人死了,但一毛錢都拿不到。
⠀⠀
法律走到最後,其實只看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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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自由,一個是錢。
⠀
當錢不夠去彌補造成的傷害。
⠀
那國家也只好拿走剩下唯一值錢的東西。
⠀
就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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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來了第二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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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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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跟死者還有死者家人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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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不爽,累積一堆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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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是死者打了她乾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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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看到了,理智線就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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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人從客廳拖到後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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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著頭去撞鐵門,再丟進三公尺深的大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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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不放心,自己爬梯子下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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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人還沒死,就動手把她活活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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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2個月,延押的時候還發生插曲。
有一天書記官突然告訴我,人放出去了。
我大吃一驚,原來法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讓被告交保出去了。
抗告成功後法院還是決定提高保證金,且做了桃園第一次的電子腳鐐監控。
我還被加入群組需要一起監控電子腳鐐是否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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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國民法官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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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說他坦承犯罪,然後他當庭向家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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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寫得很白,被告經濟能力不佳,無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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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道歉值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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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屬來說,那只是在傷口上灑鹽,提醒他們人死了,但一毛錢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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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走到最後,其實只看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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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自由,一個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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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錢不夠去彌補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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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國家也只好拿走剩下唯一值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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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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