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我又不是專門開環保清運公司的!

案件摘要

隨便接了個清運案,收了三萬塊,把一堆廢泡棉偷偷倒在租來的空地上 ​ 結果被抓包吃上官司,被告在法庭上說:「我又不是專門開環保清運公司的,只是偶爾賺個外快,廢棄物清理法的重罪不該罰我!」 ​ 被告緊咬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妄想只要自己不是登記有案的「常業」處理機構,就能用身分不符來甩

案例內容

隨便接了個清運案,收了三萬塊,把一堆廢泡棉偷偷倒在租來的空地上

結果被抓包吃上官司,被告在法庭上說:「我又不是專門開環保清運公司的,只是偶爾賺個外快,廢棄物清理法的重罪不該罰我!」

被告緊咬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妄想只要自己不是登記有案的「常業」處理機構,就能用身分不符來甩鍋

最高法院說法條處罰的對象根本不限於「執行業務」的業者!

只要沒有依法領取許可文件,卻跑去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不管你是常態經營還是偶一為之,犯罪就直接成立

以為不開公司、不掛招牌當個環保蟑螂就能規避刑責?

法院說別再拿「我不是靠這個吃飯的」當脫罪藉口,沒執照還敢亂倒垃圾,照樣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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