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將工程分包被控違法限制圖利罪?

Key Takeaway

重點結論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再分包,是否成立採購法違法限制圖利罪,仍須確認法定犯罪主體與受委託關係,不能只因行為可責就擴張處罰。

案例內容

最高法院認為依政府採購第88條第1項前段規定,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之廠商人員,若假借職務之便,意圖私人不法利益而對技術、材料、設備或規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

立法本旨雖在於遏阻惡意綁標、避免哄抬標價及公帑浪費,但法條已明文將主體特定。

若非直接接受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等「機關」依法直接委託之人,縱使其行為具備實質之違法可責性,也絕對不能將其納入該條罪名之主體範圍,否則違法罪刑法定原則。

得標廠商依同法第67條規定將工程部分分包或複委託予其他廠商,分包廠商本質上僅與得標廠商存有私法契約,並非來自機關委託之公權力。

最後縱使政府採購法第67條第3項明定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應與得標廠商連帶負民事之瑕疵擔保責任,此項規定也僅係基於保全工程品質之民事法效力,不代表其與機關之間成立直接委任關係。

分包廠商因未直接與機關簽約,無法成為政府採購法圖利罪之處罰對象。

發布:

Related

相關文章/相鄰案例

特斯拉自動駕駛車禍的刑事責任?

A無照駕駛且遇積水未依規定處置致車輛失控橫停,而後方B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卻未注意車前狀況自後追撞,兩人過失行為共同導致副駕駛座乘客死亡 。​ A明知自己未考領駕駛執照,仍於暴雨深夜載著友人行經國道三號南向路段 。​ 行經積水路面時,他未減速慢行,在車輛因積水產生「水漂現象」而行車不穩時,又未能抓緊方向盤維持行…

閱讀全文

公務員故意不拆違建,到底算不算圖利罪?

圖利罪保護的是公務員的廉潔,只要公務員明知違法,卻打破大家都要遵守的平等原則,幫特定人搞特權,這就是違法 。​ 任何能讓財產「積極增加」或「消極應減少而未減少」的經濟價值都算不法利益 。​ 而且,不以有對價關係或造成他人損害為必要 。​ 為什麼不報拆違建構成圖利? ​ 依照建築法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遇到新違…

閱讀全文

旅館開毒趴經盤查後搜索,是非法搜索?

​A與B因具毒品前科、在旅館外行跡可疑遭員警上前盤盤問 。​ 因兩人供詞矛盾,警方在兩人同意下前往投宿的旅館,不料開門時當場被警方聞到濃郁毒品味,並目視到桌上擺滿毒品及吸食器具,員警當即入內發動緊急搜索並予以扣押 。​ 最高法院認為臨檢盤查與刑事搜索雖屬不同強制處分,但執法是動態過程 。​ 員警依警察職權行…

閱讀全文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