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執業律師聯手司法黃牛佯稱 450 萬元打通司法人員

案例內容

A與執業律師B,利用民眾因詐欺案件遭法院判處有罪,求助無門的恐懼心理。

AB對被害人說「給450 萬元即可疏通司法關節」

向當事人及友人施以詐術,而交付 450 萬元。

沒想到該案上訴後仍遭法院駁回,被害人驚覺一場空,這場掏空司法公信力的黃牛黑幕才曝光。

檢警發動搜索,AB 2人捏造得以透過金錢疏通司法人員,涉及詐欺取財罪。

律師B與黃牛A合作,觸犯刑法包攬訴訟罪及律師法非法執行律師業務罪。

假訴訟之名、行詐騙之實。

檢察官認定以2人犯罪嫌疑重大、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更有反覆實施同一詐欺犯罪之高度危險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獲准。
---。
之前曾聽過有人被律師告知只要拿OOO萬可以讓判決結果變成無罪。

在現在司法體系之下做這種事情不僅近乎不可能,就算你覺得人都是有價碼的,喜歡算錢錢,也要算一下法官、檢察官做到退休會有多少錢,在和貪汙重刑相比,就知道付出的「賄款」根本就是智商稅。

這種想走後門的被害人被騙也是罪有應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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