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iminal Law
刑事案件
以偵查程序、證據判讀與審判攻防為主軸,整理前檢察官實務觀點與刑事案件處理重點。
Case 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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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記者被羈押是新聞自由的問題?
中天記者被羈押,是不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問題? 這個問題問錯了。 只有在因為報導被追訴、被羈押,才會進入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的討論範圍。 但如果一個人,是因為違反國安法、協助敵對勢力滲透、從事與新聞無關的行為被羈押。 那這件事跟新聞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記者這個身分在這裡毫無意義。 這就像你不能說。 我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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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達比扣留男與圖利罪
去年新聞提到阿布達比轉機男子遭拘留。 其妻子對外要求政府無償負擔費用與食宿。 我當時就說這件事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外交部如果真的用「無償」的方式。 替特定當事人無償負擔食宿、律師費用等。 那就是圖利罪。 公務員不是不能幫忙。 而是不能選擇性免費幫忙。 有些人可能是健保、法扶律師用久了。 慢慢產生一種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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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票聲請書直接貼出來?
陳佩琪把搜索票聲請書直接貼出來,可以清楚看到承辦人的姓名與手機號碼。 單純從法律看,就已經踩到個資法的紅線。 姓名加上電話。 而且是可直接聯絡到特定人的聯絡方式。 本身就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聯絡方式」 是否出於善意、是否為了說明案情。 在法律上都不是關鍵。 有人會問。 如果那支手機是「工作機」 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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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把自己拖進風險裡就別要求法律保護你
當選擇把自己和社會拖進風險裡,就別要求法律必須保護你。 19歲的Harris因為超速被攔下,但他沒有停車,而是選擇踩下油門 。 接下來,是一場時速超過140公里的追逐,穿越市區、蛇行、闖紅燈。 警員Scott在取得指揮授權後,撞擊對方車尾,讓車輛失控 。 結果不是電影裡的甩尾停車,而是翻落路邊。 Har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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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嫌犯逃逸而開槍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這兩起案件,幾乎是警察開槍案件命運分水嶺。 同樣是為了阻止嫌犯駕車逃逸而開槍,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法院認定由什麼不同。 葉警員案中,通緝犯駕車要逃,員警拉住車門,在極短時間內對嫌犯腿部連開三槍。 法院回頭看現場,認為嫌犯已繞過員警倒車離開,未形成直接衝撞,威脅程度正在下降。 於是整個開槍行為,被定性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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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非法搜集台南法官住址寄送假金條
某醫師因爭奪子女監護權,盜用前夫印章辦理孩子遷戶籍,而犯偽造文書被判刑後,心生不滿。 竟然非法搜集台南法官住址寄送假金條,這就是典型的不敢直視真相,只好轉向侵害執法人員私生活。 這跟量出血壓太高卻怪機器不準是一樣的。 問題從來不在數字,問題在於不想承認事實 。 更早自焚案更顯示了這種不服現實的極端毀滅。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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