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Law

刑事案件

以偵查程序、證據判讀與審判攻防為主軸,整理前檢察官實務觀點與刑事案件處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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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專門開環保清運公司的!

隨便接了個清運案,收了三萬塊,把一堆廢泡棉偷偷倒在租來的空地上 ​ 結果被抓包吃上官司,被告在法庭上說:「我又不是專門開環保清運公司的,只是偶爾賺個外快,廢棄物清理法的重罪不該罰我!」 ​ 被告緊咬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妄想只要自己不是登記有案的「常業」處理機構,就能用身分不符來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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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發現「真實」的千年決鬥史

刑事訴訟發現「真實」的千年決鬥史 ​ 「認定事實」只是冷靜分析證據? ​ 其實刑事訴訟發現真實的歷史,是一場場「決鬥」的變形。 ​ 中世紀:形式真實 爭議解不開?上帝來判 ​ 宣誓、神判、決鬥成為定真實的方式。 ​ 輸贏不在於邏輯,而在於「肉體力量」: ​ 誰贏了,誰就是真實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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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是壞人?

我遇過一個被告。 7次酒駕前科。 ​ 你以為這種人,這次是第8次再犯,就會被關進去。 結果,她有喉癌末期。 ​ 法院判刑,送監執行。 監獄卻當場拒收。 理由只有一句:這種病,他們沒能力照顧。 ​ 所以她沒有進去過一天牢。 直接被放回社會。 ​ 那一刻,我才明白一件更殘酷的事。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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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肉店失火?

當檢察官的時候,辦過不少失火罪的案子。 其中有一種特別煩,就是燒烤店的火災。 有些客人不知道怎麼回事,無視警語,用炒菜的方式烤肉,火花四射。 然後就真的燒起來了。 現場亂七八糟。 店家沒得做生意,還要跑來開庭。 有夠倒楣。 可笑的是,常常炒菜的客人沒被移送,就這樣沒事。 我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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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動之以情有用嗎?

客戶問我:在法庭上動之以情,有用嗎? 我笑笑說:不一定,看人。 心裡卻清楚。 幾乎沒用。 我自己的話, 連女朋友也動不了我的情緒。 案件看多了,法官、檢察官,也一樣。 冷,無情。 動之以情? 通常是沒招了。 最後,剩下的只有現實。 法律,不講情。 只講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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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看到真實的人生

以前當檢察官,跟法醫一起去相驗。 ​ 看到的,往往是別人最不想被看見的一面。 ​ 網路上有人說:不要隨便自殺,因為對話紀錄會被拿出來。 這是真的。 ​ 尤其家人之間,其實「並不太熟」。 所以一旦有人自殺,調查就開始: 遺書? 病歷? 最後聯絡的人是誰? ​ 人性,就是找兇手。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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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外遇殺人案

我以前有次跟法醫去相驗, ⠀ 一個中年男人,頭被砸爛,身上全是刀孔,血肉模糊。 ⠀ 卷宗都還沒看, ⠀ 法醫瞄了一眼,就冷冷地吐出兩個字,外遇。 ⠀ 我想說你是通靈嗎? ⠀ 這到底怎麼看出來的? ⠀ 法醫指了指屍體的下半身,說你看,GG被割掉了(而且被丟了)。 ⠀ 他說,會下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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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的想像力

很多人最大的問題,就是想像力太差。 ​ 一聽到自己沒見過的事,第一個反應就是,怎麼可能? ​ 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這種事? ​ 他們以為法律就是翻翻法條,照本宣科的無聊東西。 ⠀ 我還在地檢的時候,有檢察官同事辦過一件本來證據不夠的案件。 ⠀ 一個女老師性侵未成年的男學生,還生了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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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生存,再談love and peace

捷運上三宅一生姐踢爆無禮老人事件, ​ 讓我想到以前當公訴檢察官,離開法庭時,真的遇到被告在路上攔住我。 ⠀ 他堵在前面,一副想跟我輸贏的樣子。 ⠀ 你問我會不會怕? ⠀ 我超級興奮! ⠀ 心裡想的是,我游泳、健身、練跆拳道這麼多年,終於要派上用場了。 ⠀ 很多人都忘了,不是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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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善?

看到有些對AV女優評論,我就想笑。 ⠀ 那種義正詞嚴的樣子,其實都是活在自己幻想裡。 ⠀ 我以前當檢察官,每天看的卷宗是什麼? ⠀ 性侵、詐騙、殺人。 ⠀ 社會新聞上你覺得最噁心的東西,就是我的日常。 ⠀ 人性本善? ​ 不重要,我只知道人性經不起考驗。 ⠀ 就像法律只是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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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會背叛你

以前當檢察官的時候 ​ 我以為最大的敵人是外面的壞人 ⠀ 那些殺人放火的,或是搞金融犯罪的聰明蛋 ⠀ 我以為只要跟著警察們往前衝,把案子辦出來,就是成功 ⠀ 但後來才發現,最可怕的從來不是棘手的案件 ⠀ 棘手的案件,警察會跟你一起衝鋒陷陣、攻堅、搜索 ⠀ 檢察官本來就是容易被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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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回保證金和扣押物

最近協助經檢察官不起訴的客戶領回保證金和扣押物。 ​ 感謝之前認識的書記官給予的意見,和我自己跑的流程,有以下心得。 ​ 1.如果保證金在地檢署,用網路聲請是在虐待自己。 ​ 2.先寫聲請狀說明不起訴處分已經確定,聲請返還保證金。如果有其他扣押物是在警察那邊,在聲請狀中請地檢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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