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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Archive

公開案例總數 94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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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案情就知道高機率調解不成

昨天當調解委員時候,只來了一件。 而且看完案情就知道高機率調不成了。 為什麼呢? 因為是車手被抓到,是因為警察和被害人聯手釣魚的,所以車手是洗錢、詐欺取財未遂(也就是沒成功)。 一般人很容易有錯誤認知是錢全部都要眼前這個車手賠償。 但是之前拿錢人沒辦法證明是他,未遂去提告民事大概也拿不到錢(因為這次的損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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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少繳稅,刻意讓土地先不分割,維持公同共有?

這或許在當下能減免部分稅負,但你要面對的,是將來複雜的財產糾紛。 只要家族裡有人過世,就要不斷去找一堆可能根本不認識、聯絡不到的繼承人來承受訴訟。 這種拖上十幾二十年的土地官司,耗費的時間、心力與訴訟成本,絕對遠超當年省下來的那點稅金。 不繳稅絕對不該是最高指導原則。 該合法節省的稅當然要爭取,但如果為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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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追了20年沒追到欠費,可以拒絕給付年金?

男子年滿61歲,勞保年資21年8個月,依法申請老年年金,每月可領12705元。 勞保局卻查出,他曾擔任7間公司的負責人。這些公司早在民國85年至86年間,就積欠勞保費及滯納金共38萬3886元。 雖然公司早已倒閉、歇業,勞保局也曾聲請支付命令及強制執行,卻因查無財產或無法送達,始終沒有追回欠費。 22年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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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掛名負責醫師

A受診所經營者委託,協助尋找掛名負責醫師。 雙方簽署委託同意書,約定醫師每月薪資的10%,作為介紹服務費。之後,醫師與診所簽訂一年聘任契約,薪資包括每月6萬元執照費,以及每節4千元的看診費。 介紹人主張,醫師每月收入至少17萬2千元,因此每月應支付1萬7千2百元服務費。醫師雖然在第一年按月付款,但從第二年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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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天職災給付,勞保局重新調查後停發並要求返還

他已經領了130天職災給付,勞保局重新調查後停發並要求返還 男子說自己在工廠維修油壓缸時,徒手搬運約20公斤的油壓缸蓋,突然腰背受傷、跌坐在地,造成下背挫傷、薦骨骨折、下背痛及腰椎滑脫。 勞保局一開始認定是職業傷害,先發給130天職災傷病給付。 但後來重新調查,改認只是普通傷病,後續給付全部拒絕,還要求他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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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司折扣、專案保留款,透過假交易轉成私人現金的完整流程

A是原廠公司的高階主管,掌握產品報價及折扣申請權限。他先替代理商B公司向原廠申請超出正常需求的優惠折扣,讓原本應留在原廠的利潤,暫時停留在B公司帳上,內部稱為「Pool利潤池」。 等B公司把產品賣給下游經銷商並收到貨款後,A再指定B公司向C公司採購「系統服務費」、「人力服務費」或「儲存系統擴充整合服務」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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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任職30多年的主治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仍有解僱保護。

在醫院任職30多年的主治醫師,因兩件醫療糾紛衍生和解金分攤爭議,又曾遭病患抱怨,醫院遂以違抗合理命令、重大違規及破壞醫院形象為由,提前終止定期僱傭契約。 最高法院指出即使醫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仍不能任意解僱。依民法第489條,必須達到信賴關係已嚴重破壞,且客觀上無法以記過、調職等較輕手段維持僱傭關係,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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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個人的法律行為不可以互相替代

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支付3千萬元,取得在承租博正醫院期間使用病患資料及博正醫院名稱的權利,並委任一名醫師掛名擔任醫院負責人,實際經營管理則由法人負責。 後來出租人博恒興公司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終止租約及合作契約。法院指出,合作契約的當事人是阮綜合與博正醫院即A,不是博恒興公司。 即使A同時是博恒興公司負責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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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誰是負責人,刑事責任就只會找他?

登記負責人把公司存摺、支票本、大小章、發票本,全部交給另一個人使用。 他可以用公司名義投標、開發票、找技師、僱員工、付薪水,甚至連公司地址都改到自己太太提供的房子。 結果出事後,他說自己只是工地主任,只是借牌,沒有真的經營公司。 翻成白話就是:好處是我拿的,權力是我用的,但責任請找登記名義人。 問題是法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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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掛牌、完全不知情,可以免責?

醫師長期在美國工作,卻以每月3萬2千元,將自己的醫師執照出租給一名沒有醫師資格的人。 對方拿到執照後,以醫師名義開設天寶診所、申請成為健保特約醫療機構,並實際替病患診療、開藥。診所不實申報健保醫療費用共544萬5126元。 健保局因此按虛報金額裁處2倍罰鍰,合計1089萬252元。 醫師主張自己從未參與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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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負責醫師與經營者間是甚麼契約?

這案重點不是單純「掛牌費爭議」,而是法院如何依實際權利義務,認定契約性質。 醫師原本擔任診所負責醫師及看診醫師。 診所被頂讓後,新經營者與他簽約,約定由醫師繼續掛名院長,每月領取6萬元掛牌顧問費,並依排班看診、按診次領取報酬及自費療程獎金。 契約同時約定:醫師不參與診所管理、進貨、行銷及員工聘僱;診所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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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不用返還全部健保給付,但仍須返還自己實際取得的借牌利益

長期居住美國的醫師A,以每月3萬2千元將醫師執照出租給沒有醫師資格的B。 B取得執照後,冒用醫師名義開設診所、申請健保特約,並親自替病患診療及申報健保費用。兩年多期間,健保局共支付1千萬餘元,追扣後仍有590萬餘元未返還。 健保局主張正因醫師違法出租執照,才使B得以冒名開業並詐領健保費,因此醫師應返還全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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