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orate Law

公司法律議題

涵蓋公司治理、股權、契約與企業責任,從日常法遵到爭議處理建立可持續的法律秩序。

刑事稅務智慧財產醫療民事公司法保險行政訴訟資產傳承司法心理成功案例全部案例車禍虛擬貨幣日本房產美國商標
清除

公司股東指控公司與外部廠商偽開發票逃漏營業稅

公司股東翻臉鬧上法庭,憤而向國稅局檢舉董監事開會造假,甚至指控公司與外部廠商偽開發票逃漏營業稅 。​ 負責人A與股東X達成勞動調解,由公司分三期買回X 30%股份,X則分期移轉。但A在僅付第一期款、X仍持20%股份且未出席下,夥同新董監事B、C、E在議事錄虛偽登載出席率100%並辦理變更登記 。​ X更聯合…

閱讀全文

說我只是公司的人頭就能無罪?

說我只是公司的人頭就能無罪? ​ 為了逃避當公司實質負責人的法律責任,不僅找人頭頂罪,還利用空殼發票大玩「虛進虛銷」的逃稅遊戲,以為躲在幕後就能神不知鬼不覺,結果在會計師事務所的鐵證前露餡 。​ A是公司負責人,明知公司與外部多間器材行與實業公司之間完全沒有實際進貨交易,卻為了扣抵銷項稅額,取得不實的虛假發…

閱讀全文

太子集團利用8家新加坡公司買豪宅

總部在柬埔寨的太子集團用8家新加坡公司 。​ 購買周杰倫住的和平大苑11戶那個案子,其實有跡可循 。⠀ 幾年前,突然冒出8家新加坡公司 。⠀ 花了40幾億,像買菜一樣掃了11戶豪宅 。⠀ 神秘外資看好台灣? ⠀ 鼻子聞一聞,卻發現味道不對 。⠀ 空殼公司,資本額小得可笑,買的卻是台灣最頂級的資產 。⠀ 8家…

閱讀全文

以為公司有法遵制度就代表那是正當經營?

以為公司有法遵制度就代表那是正當經營? ​ 當一個組織為了賺錢,把不誠實的行為常態化,這叫道德褪色 。​ 那些為了達成目標而默許的潛規則,會讓法遵制度淪為一種粉飾,甚至成為高階主管脫罪的商業保險,最後讓底下聽命行事的員工去當代罪羔羊 。​ 看看華爾街曾經的避險基金巨頭 SAC Capital 。​ 這家公司…

閱讀全文

股東想用掏空資本條款逼死自家公司?

股東想用掏空資本條款逼死自家公司? 這是一場典型的股東內鬥,卻意外確立了公司法撤銷公司登記條款的發動門檻 。​ ​ 某公司的前負責人,在公司剛成立時就把鉅額資本額匯回自己帳戶,被法院依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判刑確定 。​ 依照規定,主管機關這時通常會直接撤銷這家公司的登記 。​ 但法規有個但書如果判決確定前已經補…

閱讀全文

開公司找金主借錢驗資?

開公司但是手頭緊,找金主借錢驗資? ​ 在業界流傳已久的借錢驗資,就是犯罪 。​ 案件中的主角有兩位,一位是專門做資金借貸的金主,另一位則是急需成立或增資公司的老闆 。​ 套路非常公式化 。​ 老闆向金主借錢,金主把鉅款匯進公司籌備處的帳戶,製造出款已經收足的假象 。​ 等到會計師被這份漂亮的金流明細矇騙,…

閱讀全文

掛公司名號被判刑?

只是掛個「公司」名號,為什麼會被判刑? ​ 有些創業者、老闆只是創立企業社,但以為使用公司名聽起來比較專業,應該沒差吧? ​ 差很大,而且是刑事責任等級的差異 。​ 被告只是企業社負責人,卻在社群平台上,用「xx貿易公司」「oo物流公司」名義徵才、販售商品,網頁下方標明是標明是QQ企業社 。​ 沒有公司登記…

閱讀全文

開企業社,連自己的房子都被查封?

為什麼已經合法登記了企業社,最後卻連自己住的房子都被查封? ​ 這是許多創業者在債務纏身時,最痛心的疑問 。​ 在創業初期,為了省一點記帳費、為了爭取那個免用統一發票的稅率,或是為了拿錢方便,選擇了成立行號(企業社) ​ 卻不知道自己親手拆掉了財產最重要的防火牆 。​ 法律的世界裡,行號與公司最大的區別,是…

閱讀全文

無限責任的意義?

跟美國可以設立有限責任的律師事務所不同,在台灣執業律師是無限責任 。​ 從理性決策的角度看,這種無限責任簡直是反智,完全不利於承擔風險與擴張規模 。​ 憑什麼資本家開公司虧損了只需賠光投資,律師提供專業服務卻得賭上全部身家? ​ 看到一篇寫有限/無限責任討論的文章得到很多啟發 。​ 再跳脫出來看這套遊戲規則…

閱讀全文

國寶集團證券交易法大案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之所以能狂撈上億元,靠的正是人為操縱股價與內線交易 。​ 炒作龍邦的案件,是操控多個人頭帳戶以高槓桿融資進場 。​ 並由共犯連續高價買進,並頻繁左手換右手,製造交易活絡假象 。​ 等跟風追高後,他便伺機高價倒貨出脫,輕鬆收割市場資金 。​ 比起炒作龍邦,朱國榮在中信金併購台壽保一案中的內線…

閱讀全文

公司惡意脫產?

兩家公司早期合資買地,全登記在其中一家法蘭公司名下 。​ 後來這塊地以三億六千萬的賣給建商,扣掉成本,合資的阿波羅公司理應可以分到一億多元的利潤 。​ 但法蘭公司不僅不給錢,其背後的唯一股東兼負責人,更疑似在收到款項後迅速把錢提領一空,讓公司瞬間變成一個身無分文的空殼 。​ 阿波羅公司先是主張這叫借名登記,…

閱讀全文

虛設公司逃漏稅?

就「虛設公司」而言,法院認為虛設本身沒有實際銷貨或勞務的營業行為,逃漏稅捐罪是「結果犯」,必須真的產生「逃稅結果」 ​ 既然公司是虛設的,本來就沒有稅要繳,自然不存在逃漏營業稅的問題 。​ 虛設行號通常是賣發票給別人去抵稅,這屬於「幫助他人逃漏稅」,而不是自己逃漏稅。

閱讀全文

Consultation

讓複雜的問題,先有清楚的下一步。

初次聯絡請先說明案件類型與希望諮詢的時間;正式委任前請勿傳送完整機密資料。

電話LINE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