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董事用公司名義,開本票給自己,再把本票轉手給第三人,這張票有效嗎?
不能只因違反公司法第223條,就直接說第三人拿不到錢。 本案董事A其實已被公司解任,但尚未完成變更登記,之後仍以公司代表人名義簽發449萬餘元本票給自己,再轉給他人,最後由投資公司以45萬元取得。 依公司法第223條,董事與公司自己交易時,應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董事自己代表公司開票給自己,原則上屬無權代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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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因違反公司法第223條,就直接說第三人拿不到錢。 本案董事A其實已被公司解任,但尚未完成變更登記,之後仍以公司代表人名義簽發449萬餘元本票給自己,再轉給他人,最後由投資公司以45萬元取得。 依公司法第223條,董事與公司自己交易時,應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董事自己代表公司開票給自己,原則上屬無權代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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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寶龍公司前負責人A,以公司名義與其他人共同簽發2400萬元本票,替景祥公司的債務作擔保。後來本票還有1015萬元未清償,中租便聲請強制執行。 寶龍主張A其實是景祥的實際經營者,拿寶龍資產替景祥擔保,屬代表權濫用,而且中租查證不周,不能享有票據權利。 但法院不採。 寶龍章程明文規定公司得為對外保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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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第一次植牙後,植體鬆脫被拔除,傷口還沒完全癒合。11天後牙醫就在同一位置重新植牙,結果植體直接掉進左側上顎竇,新光醫院取不出來,隔天再轉臺大做Caldwell-Luc手術才成功取出,期間還一度出現聽力受損,說話有回音。 醫審會認為植牙失敗後重新植牙,軟組織通常需4至8週,齒槽骨甚至要4至6個月。本案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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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接受右下大臼齒植牙後,支台體螺絲反覆鬆脫,之後出現右頸淋巴結腫大,以及右臉頰蜂窩性組織炎,住院治療,最後還必須把植體移除。 醫審會認為一階段植牙本身可以符合醫療常規,螺絲鬆脫也屬臨床常見問題。但法院進一步認定牙醫當初沒有把支台體與植體的凹槽正確對準,才導致螺絲反覆鬆動,牙菌斑堆積及感染風險。而病人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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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多年氣喘史,就診時已有咳嗽、喘鳴、呼吸急促、冒冷汗等症狀。醫師第一次沒有做尖峰呼氣流速等評估,也未依氣喘急性惡化處置,僅給予無氣喘療效的膠囊、藥錠。兩天後病人症狀加重、心跳過快,醫師仍未轉診,反而開立Inderal。 問題在於Inderal是非選擇性β阻斷劑,氣喘患者屬禁忌,可能使氣道收縮更加嚴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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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會。 病人接受3顆植牙及1顆假牙,總費用25萬5千元。療程後出現明顯咬合落差,右側咬緊時,左側後牙仍差約100微米,相當於10張咬合紙厚度。牙醫半年內多次以修磨方式調整,卻沒有改採重做牙冠、調整植體或咬合板等其他方法。 法院認為修磨本身符合醫療常規,但不是唯一方法。牙醫治療前沒有提出具體醫療計畫,之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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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在速限50公里道路上,車速一度約105.88公里,且闖紅燈、未注意車前狀況。死者則跨越中央分隔島違規穿越道路。法院認為雙方都是事故原因,但駕駛過失較重,比例60%,死者40%。 因此配偶原可請求喪葬費123萬元、精神慰撫金600萬元,兩名子女各300萬元,再依過失相抵打6折,並扣除強制險及駕駛先前給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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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說還是不行。 檢方指控診所經營者與牙醫,向旅美病人宣稱牙醫是哈佛畢業、跟名醫學習2年、取得30多項專利授權,甚至會把X光傳給名醫評估,讓病人因此支付人民幣27萬元植牙。 但法院查到該牙醫本身確有我國牙醫師資格,也曾赴美跟隨該名醫學習並取得相關證書。所謂五合一植牙在牙醫公會意見中也不是可取得醫療技術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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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接受矯正及植牙規劃,牙醫先做右上顎竇增高術與齒槽骨整形術。術後病人陸續出現感染、蜂窩性組織炎,最後因右上顎竇炎合併口鼻竇相通住進臺大醫院並接受清創,因此求償266萬餘元。 但醫審會鑑定認為病人原本長期缺牙、骨量不足,確有施作上顎竇增高及齒槽骨整形的必要;感冒本身也不是此手術禁忌症。術後醫師有給抗生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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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使用台新無限卡機場接送優惠,由肯驛安排王師傅公司派車,但司機未持職業駕照,途中追撞前車,造成乘客腦震盪、多處挫傷,連上排假牙、門牙也受損,後續牙科治療費36萬元。 法院認為司機有過失,車行須負僱用人責任。肯驛是實際提供接送服務的企業經營者,王師傅公司屬其履行輔助人,因此肯驛也未確保服務具備合理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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