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公司折扣、專案保留款,透過假交易轉成私人現金的完整流程
A是原廠公司的高階主管,掌握產品報價及折扣申請權限。他先替代理商B公司向原廠申請超出正常需求的優惠折扣,讓原本應留在原廠的利潤,暫時停留在B公司帳上,內部稱為「Pool利潤池」。 等B公司把產品賣給下游經銷商並收到貨款後,A再指定B公司向C公司採購「系統服務費」、「人力服務費」或「儲存系統擴充整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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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原廠公司的高階主管,掌握產品報價及折扣申請權限。他先替代理商B公司向原廠申請超出正常需求的優惠折扣,讓原本應留在原廠的利潤,暫時停留在B公司帳上,內部稱為「Pool利潤池」。 等B公司把產品賣給下游經銷商並收到貨款後,A再指定B公司向C公司採購「系統服務費」、「人力服務費」或「儲存系統擴充整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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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任職30多年的主治醫師,因兩件醫療糾紛衍生和解金分攤爭議,又曾遭病患抱怨,醫院遂以違抗合理命令、重大違規及破壞醫院形象為由,提前終止定期僱傭契約。 最高法院指出即使醫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仍不能任意解僱。依民法第489條,必須達到信賴關係已嚴重破壞,且客觀上無法以記過、調職等較輕手段維持僱傭關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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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支付3千萬元,取得在承租博正醫院期間使用病患資料及博正醫院名稱的權利,並委任一名醫師掛名擔任醫院負責人,實際經營管理則由法人負責。 後來出租人博恒興公司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終止租約及合作契約。法院指出,合作契約的當事人是阮綜合與博正醫院即A,不是博恒興公司。 即使A同時是博恒興公司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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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負責人把公司存摺、支票本、大小章、發票本,全部交給另一個人使用。 他可以用公司名義投標、開發票、找技師、僱員工、付薪水,甚至連公司地址都改到自己太太提供的房子。 結果出事後,他說自己只是工地主任,只是借牌,沒有真的經營公司。 翻成白話就是:好處是我拿的,權力是我用的,但責任請找登記名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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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長期在美國工作,卻以每月3萬2千元,將自己的醫師執照出租給一名沒有醫師資格的人。 對方拿到執照後,以醫師名義開設天寶診所、申請成為健保特約醫療機構,並實際替病患診療、開藥。診所不實申報健保醫療費用共544萬5126元。 健保局因此按虛報金額裁處2倍罰鍰,合計1089萬252元。 醫師主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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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重點不是單純「掛牌費爭議」,而是法院如何依實際權利義務,認定契約性質。 醫師原本擔任診所負責醫師及看診醫師。 診所被頂讓後,新經營者與他簽約,約定由醫師繼續掛名院長,每月領取6萬元掛牌顧問費,並依排班看診、按診次領取報酬及自費療程獎金。 契約同時約定:醫師不參與診所管理、進貨、行銷及員工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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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居住美國的醫師A,以每月3萬2千元將醫師執照出租給沒有醫師資格的B。 B取得執照後,冒用醫師名義開設診所、申請健保特約,並親自替病患診療及申報健保費用。兩年多期間,健保局共支付1千萬餘元,追扣後仍有590萬餘元未返還。 健保局主張正因醫師違法出租執照,才使B得以冒名開業並詐領健保費,因此醫師應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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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科醫師與醫療公司簽訂10年期醫師委任契約,受派至醫院血液透析中心擔任負責醫師,每月基本薪資45萬元。 契約名稱雖是「委任」,但醫師有固定工時、休假制度,須配合公司臨時任務、遵守員工規則,並受指派至特定醫院看診;在外兼職受到限制,另負有保密、競業禁止、急診處理及病患家訪義務。 醫師按月領取固定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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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到公司設立的診所駐診,並提供企業臨場健康服務。 契約刻意寫明,雙方是「合作拆帳的承攬關係」,醫師不是公司員工,公司不用替投勞健保,也不負僱用人責任。 但法院認為依契約醫師每週至少必須工作40小時,每月固定報酬25萬元;駐診地點、時段及人力配置均由公司決定,工作時數增減,報酬也按比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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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公司承攬國道高架橋工程,工程完工後,因部分工作項目沒有計價付款,與國工局進行仲裁。 仲裁結果認定,國工局除應補付工程款1億4155萬餘元外,還要自指定日期起,按年利率5%支付遲延利息。 多年訴訟結束後,國工局實際支付工程款及3666萬餘元遲延利息。 國稅局認為,這筆利息是因工程交易衍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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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人安排考生攜帶手機、藍牙耳機進入台電、中油、中鋼招考考場,再由外部人員即時播報答案,協助考生通過筆試、進入口試,最後取得工作。 A等人辯稱,這頂多是考試舞弊,不是詐欺。 而且考生後來還要接受口試、實作、訓練,有些人上班後考績也很好,公司並沒有真的損失。 然而法院認為,公司舉辦甄試,是要確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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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赤蘭溪行水區旁遭人傾倒廢鑄砂、生活垃圾及鐵屑,警方調閱監視器後仍找不到棄置者。 環保局因此命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提出清理計畫並負責清除。 河川局抗辯:土地是私人所有,自己只負責河川管理,不是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而且每月都有派員巡查,不應承擔清理責任。 但法院認為,土地雖登記在私人名下,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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